信件内容
信件标题:
位庄乡王治村建集体共用大三格化粪池离我家宅基地住宅房5米
来信人:
李苗
来信日期:
2025年12月30日
信件编号:
13107240960347030045808
信件类型:
投诉
信件内容:
近期,王治村村委会决定在村东北角修建集中式大三格化粪池,其选址边缘距我户(王治村向阳路1号,户主李明星)合法宅基地仅约5米。我们多次与村委会沟通,要求出示合法依据并重新论证选址,均未获有效回应,恳请乡政府依法调查、协调并责令纠正。 我们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,但该项目实施存在诸多问题: 1. 选址违反国家技术标准,存在环境与安全风险!涉集中式大三格化粪池属于小型污水处理设施,应遵循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》(GB/T51347-2019)第6.2.3条“污水处理站与村民居住建筑的距离不宜小于50米”的规定,而非村委会套用的户厕5米最低推荐值,现选址严重威胁我户居住安全与健康。同时,项目未公示《建设项目批复》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》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》等文件,涉嫌未批先建。 2. 村委会工作方式简单粗暴,缺乏信服力!村委会以执行政策为由强迫配合,又以“管道连通、正式运行可能性小”敷衍安抚;施工中出动人员强制推进,甚至意欲毁坏宅基地周边树木;面对合理建议推诿扯皮,还以哄骗、威胁手段迫使户主屈服,并谎报问题已解决。 3.恳请乡政府责令村委会立即停工,另行选址至距村民宅基地不少于30米处,公示相关批复及环评报告;村委会以其他土地为基本农田为由拒绝的解释不合理,需同步提供施工方资质、招标文件及过程资料。此外,恳请调查纠正项目推进中存在的程序违法、作风粗暴等问题,督促村委会依法依规开展乡村建设。
办理情况
办理进度:
已完毕
答复时间:
2026年01月07日
答复内容:
该情况为王治村大三格污水处理项目建设,经过面对面协调,对距离房屋5米距离存在争议,正在进一步收集证据。我村两委干部已向李明星及其家人解释,其家人表示如果能够证明建设污水处理项目距离房屋5米符合规定,就不再反映此问题。 下一步,尽快收集证据,做好群众解释工作,保障群众利益。位庄乡政府